近日,我院在某厂区开展强制执行活动,彻底摧毁涉及成渝地区等8省份的黑心棉产业链。
2019年以来,犯罪分子陈某某等人明知刘某(均另案处理)等中间商在其加工厂购买“非生活用絮”产品冒充新疆优质棉被销售,仍然积极组织生产赚取非法利润,并将印制的“新疆阿克苏”胶带、“新疆→重庆”准运单提供给中间商,以便中间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给8省份的消费者。该系列案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公安机关现场查获的工业用棉被及半成品500余吨,成品棉被20余万套。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生产棉被的行为并不违法,此类棉絮可以用于塑料大棚等工农业生产的保暖防寒,其合法用途比较广泛,但是不允许用于消费者贴身的保暖防寒用品”。大渡口法院执行局法官廖光洁在执行现场说。
2023年11月,大渡口法院认定陈某某等6人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7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罚金,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案件生效之后,犯罪分子在仓库里堆积如山的棉被及半成品需要及时处置。此次强制执行目的就是将被扣押的棉被及半成品变卖给相关企业,将这些棉被及半成品用在正确合法的途径上。
“这些棉被及半成品的变卖款将抵充犯罪分子的罚金并上缴国库,我们向购买这批棉被及半成品的商家以案说法,告知他们要认清前车之鉴不要重蹈覆辙,让这20多万套棉被能够物尽其用,走上‘正道’。” 大渡口法院执行局局长郑宇鸣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