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都“撕破脸”了还能继续?法官找准症结、解决问题后就能。近日,困扰当事人近两年的合伙纠纷,起诉到法院后不满两周就得到顺利化解。案件当事人给大渡口法院速裁组法官送来锦旗,上书:“耐心释法促调解,真诚为民减讼累。”
2014年,陆某、敖某、余某作为乙方,赖某作为甲方共同商议合伙修建简易厂房,约定由赖某提供土地,由陆某、敖某、余某提供厂房修建资金。各方签订合伙协议后,日常经营均由余某负责,同时约定余某负责收取厂房租金,在扣除其他费用后租金平均分配。因对2021-2022年期间的租金收入分配产生争议,今年9月,陆某、敖某分别将余某起诉到法院,要求余某返还应分配的合伙收益共5万余元。
考虑到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当事人对立情绪较重,存在账本、收据难收集,账目清算难配合,审理周期往往较长等问题,承办法官制定了相应的审理预案。他在庭前便主动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当事人诉求,摸清矛盾症结;在庭上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梳理和固定证据;在庭后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双方解决问题。
“对,解决问题最重要!”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逐渐放下争执,当场对双方合伙期间的账目进行了清点,对应分配的合伙收益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速裁的案子不仅审得快,有理有据,帐还算得非常清楚,我们各方都服气。”握手言和的当事人表示合伙正继续下去,会合力诚心把厂房经营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