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伟大的抗战精神,是中国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永远是激励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强大精神动力”。9月3日,正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8周年纪念日,大渡口法院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在兵工署第二十一兵工厂火工所旧址(下简称火工所旧址)开讲。法官带领钢城实验小学的同学们走近这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一场跨越时空的“对话”,让大家近距离感受伟大的抗战精神和保护文物古迹的法治力量。市人大代表苏家银、彭蓉、冷涛,大渡口区八桥镇退休干部、退役老兵刘太忠应邀参加活动。
2022年,我市首例涉抗战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在大渡口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在诉讼中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保护市级、区级文物——火工所旧址的法律义务。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由文保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火工所旧址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判决生效后,大渡口区文保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区法院充分发挥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的作用,积极助力文保部门加强对抗战文物的保护,共同推进抗战文物的实质性保护。目前,已取得市文物局修缮案涉文物设计方案的批复,案涉文物相关修缮工程款项亦纳入预算。
大渡口法院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就在火工所旧址开讲,触手可及的抗战文物就是同学们学习的课堂。
“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来之不易,都是革命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伟大的抗战精神,激励着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拼搏奋进、自强不息!”课上,退役军人代表刘太忠为同学们讲述了火工所旧址的“前世今生”及抗战故事;法治副校长马志勇在文物保护纪念碑前为大家讲解了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课后,市人大代表和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兴来一道向学生代表赠送了抗战经典故事书籍,鼓励他们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厚植爱国情怀、坚定必胜信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